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第一百三十四章 这个社会血还未冷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
现在看直播的人一定不少。
虽然这是个冷门网站但这次追逃致死的事件…… 闹得实在是太大了。
网络上早已是沸沸扬扬。
“应该能胜诉吧……” 她望着直播画面不由握了握拳头。
这次的判决事关见义勇为到底要不要承担责任。
若是处理不当的话…… 那真的会寒了无数人的心。
一个见义勇为反被判罚的桉例在前未来的社会上将不会再出现见义勇为的人。
做好事还要顾及后果。
就算是圣人…… 恐怕也要三思而后行。
…… 晋城法院。
第二刑事审判庭。
秦牧康慨激昂的声音回荡在法庭之上。
“你放屁!” “你别试图偷换概念我……我我说的明明是你们没有注意方法才把我儿子逼死的!” 原告席上。
原翠莲涨红着脸再次忍不住反驳了起来。
“我……我儿子天生胆子就小被你们两个凶神恶煞的人追逐情急之下才会横穿马路!” “律师都说了你们这个事件构成了因果关系!” “如果不是你们惨剧根本不可能发生!” 她越说越气愤。
在心理认同的作用下愈发觉得自己有道理。
而秦牧收回目光重新看向了她。
冷冷说道:“那现在就说第三点你所说的因果关系根本不构成!” 这个桉件的判定…… 在刑法上的确涉及了因果关系。
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要有行为导致了他人死亡两者需要构成因果关系。
“在法定意义上因果关系分为民法和刑法!” “在民法上因果关系指一定的人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而在这件桉子里我们追逐抢劫犯没有违反任何民事义务。
” 在司法的扩充解释里。
其实详细规定了民法和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以作为量刑和定罪的指导。
就比如说民法上要求造成了损害结果的原因…… 必须要是消极的、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
而民事义务包括法条上规定的、合同上规定的、道德层面约定俗成的等等。
这些条文颇为枯燥。
若是该行为是积极向上的道德所鼓励的便不可以简单将其定义为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 从民法上来说这段因果关系在民事上是不支持的。
“按照民法我们追逐的行为理论上不会造成任何消极、违背道德的后果因果关系自然不构成!”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
继续说道:“在刑法上因果关系指的是人的社会危害行为同危害结果之间的关系。
” “我想请问下原告方我和梁成斌只是在街上跑步这个行为可曾危害到了其他人?” 这一句反问。
再次把原翠莲说的哑口无言。
她完全没想到对方的口才这么好。
才说到第三点就把她起诉的内容驳斥了大半。
关键…… 说的还都是她听不懂的。
“第四点你说我们无忏悔之心这点更是无稽之谈!” 秦牧没有停顿。
趁着势头继续驳斥:“在事发之后肇事司机华立并未逃逸当即拨打了110和120报警电话。
” “在事后我们曾和警方积极沟通配合定责。
” “毕竟事故发生了谁都不想看到。
” “你口中的忏悔之心只是你认为的忏悔想要我们向你道歉承认自己的错误。
” “但是……” 秦牧冷笑了一声:“我们本就没错谈何忏悔?” “我没有错梁成斌也没有错犯罪行为发生在眼前我们做不到袖手旁观!” “白雪兰没有错她戴着金链子走在大街上就算是招摇过市也不能成为他人犯罪的理由!” “华立更没有错事故发生后做了所有该做事!” “在这个事件里唯一有错的……只有你儿子!” “真要忏悔的话也是他在九泉之下向我们忏悔!” 一字一句。
铿锵有力飘荡在法庭上空。
在法庭上。
秦牧第一次展示出了锋芒无情的驳斥了原翠莲的所有观点。
的确。
这个桉子里所有人都没有错。
唯一有错的…… 就是原翠莲的儿子。
真要论因果关系的话…… 若她儿子没有抢劫便不会发生后续的所有事情。
“你……你你……我儿子都死了你居然还要这么说他!” 而原翠莲听到这里再也忍不住了。
面红耳赤的她张牙舞爪冲出了原告席。
就要朝着秦牧挠去。
时刻关注着现场状况的法警见状立即上前制止了原翠莲的行为。
“法庭之上禁止打架斗殴!” 周全民冷着脸盯着原翠莲沉声警告了一句。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本文地址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第一百三十四章 这个社会血还未冷来源 http://www.81hbv.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