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要案详情录第51章 杀人狂李占国案
一、玉米地的抓捕:恶魔的终结 1.1 最后的猎物:死亡边缘的流浪汉 1995年8月4日晚23时许河南省宝丰县公安局侦查员贾红伟在结束一天的工作后骑着自行车疲惫地往家赶。
路过县城南关时两个身影引起了他的注意。
一个衣着整齐的男青年正领着一个只穿一条内裤、浑身肮脏的痴呆青年同行。
男青年不断用木棍敲打痴呆人的头部嘴里还骂骂咧咧的。
这一幕让贾红伟想起了最近发生的一系列案件。
这个人有问题!贾红伟心中警铃大作。
他立即放缓了骑行速度悄悄跟在两人身后。
男青年和痴呆人离开大路朝着肖旗乡方向的玉米地走去。
贾红伟意识到情况不妙正巧碰到了下班的同事亢永超两人决定一起跟踪。
他们跟着两人来到一处玉米地只见男青年开始扒痴呆人的衣服。
贾红伟和亢永超立即冲了出来鸣枪警告并将男青年制服。
1.2 恶魔现形:李占国的真实面目 被抓获的男青年名叫李占国26岁宝丰县肖旗乡大白庄村民。
在审讯室里李占国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据李占国交代他从1991年3月至1995年5月期间以痴呆人员为对象连续作案12起性侵后共杀死11人。
他的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包括勒颈、钝器击打头部、焚烧尸 体等甚至还将受害者的 生 殖 器 割下油 炸 或泡 酒。
李占国的供述让在场的民警们毛骨悚然。
这起困扰了宝丰县公安局5年之久的系列杀人案终于告破。
1.3 罪恶的物证:令人作呕的收藏品 在李占国的家中警方搜出了大量令人作呕的物证。
其中包括: 1. 多个装有男性 生 殖 器 的玻璃罐这些生 殖 器 被李占国用油炸过或泡在酒里。
2. 受害者的衣物、身份证等个人物品。
3. 作案工具包括绳索、木棍、刀具等。
4. 一本记录着每次作案细节的笔记本里面详细记录了李占国的犯罪过程和心理感受。
这些物证的发现不仅证实了李占国的罪行也让警方和公众对这个变态杀人狂的内心世界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二、罪恶的开端:录像厅的诱惑 2.1 扭曲的启蒙:一盘改变人生的录像带 1954年李占国出生于河南省宝丰县肖旗乡大白庄村一个普通农民家庭。
他从小性格内向不善于与人交往总是独来独往。
1990年的一天李占国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彻底的改变。
他被同村的一个男青年邀请去录像厅看电影。
男青年神秘兮兮地说有好东西让他看。
李占国跟着男青年来到了一家隐蔽的录像厅。
灯光暗下来后屏幕上出现了让李占国震惊的画面——两个男人在 缠 绵温 存。
这是李占国第一次接触TXL 题材的色 情内容。
我当时就像着了魔一样眼睛死死地盯着屏幕挪不开。
李占国在后来的供述中说。
更让李占国震惊的是在观看过程中男青年突然将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李占国没有抗拒反而感到一种莫名的兴奋。
当天晚上李占国与男青年发生了 性 关系。
这次经历让李占国对自己的性 取向有了新的认识——他发现自己喜欢的是 男 人。
2.2 社会的排斥:无法言说的孤独 在那个思想保守的年代TXL 被视为变态和精神病。
李占国尝试过与女性交往但总是无法产生兴趣。
他开始频繁出入录像厅寻找TXL 题材的录像带。
每次看完后他都会感到一种强烈的冲动但又不知道如何释放。
李占国曾试图与村里的其他男性建立关系但每次都遭到了拒绝和嘲笑。
有人甚至指着他的鼻子骂他是变态、怪物。
他们看我的眼神就像看一个怪物那种眼神让我感到既愤怒又害怕。
李占国说。
渐渐地李占国开始厌恶与人接触整天把自己关在家里。
父母看到他这样便催促他出门找工作。
2.3 欲望的释放:第一次犯罪 1991年初李占国在外出务工期间遇到了一个痴呆流浪汉。
这个流浪汉并不排斥他甚至还主动对他笑。
李占国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亲切感和安全感。
他开始与流浪汉接触并逐渐熟悉起来。
1991年3月18日李占国将流浪汉骗到了肖旗乡大白庄村南的一处麦场。
在那里他对流浪汉实施了 性 侵。
完事后李占国感到既满足又害怕。
他担心流浪汉会把这件事说出去自己将永远抬不起头来。
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李占国决定杀人灭口。
他用绳子将流浪汉勒死然后用刀将其 腹 部 剖开割下了 头 部 和生 殖 器。
为了掩盖罪行李占国点燃了麦秸垛将尸 体焚烧。
看着熊熊燃烧的大火李占国感到一种莫名的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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